认知科学学士学程
成立之理由
认知科学为一快速发展中的新兴领域,并且为一相当具有前瞻性、发展性与整合性的领域,它整合了许多不同的学门,例如:心理学、语言学、哲学、资讯科学、神经科学等。本校目前已设有认知科学中心、哲学系、心理系与语言所等系所,这些相关系所于过去几年中在学术研究方面有良好的互动,且合作绩效显着,并被公认为国内最好的认知科学研究组合之一。由于本校认知科学方面之研究人力充沛,再加上研究领域相当周延,将来很可能发展为国内最重要的认知科学研究中心,值得进一步来强化这个研究组合。目前由认知科学中心所负责之「大学学术追求卓越发展计画」正在积极进行中,其中包括研究人才之培育与训练。
因此,设立本学程之目的有二:一为配合「卓越发展计画」,提供人才培育之近程规画;另一则为提供本校大学部与研究所学生一个多元的整合性认知科学学程,以鼓励学生修习认知科学,俾能培育这方面的新生代人才。
学程之修业证明
学生修毕本学程所规定之课程与学分数后,可获得认知科学学士级或硕士级学程的修业证书。
学程修业规定
(一) 学士级学程之修业规定:
大学部各系学生均可修习本学程,其应修习学分为至少27学分。应修习之学分数亦得列入原主修学系学分数之计算,惟至多不得超过9学分。学生除必修课目外,应自下列领域中选修课目,每一领域至少修习一门。
(甲) 必修课目(共15学分)
必修课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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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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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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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科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Science)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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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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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基本课题(Fundamental issues in Linguistics) |
三
|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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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哲学(Philosophy of Mind) |
三
|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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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习与认知(Human Learning and Cognition) |
三
|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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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与认知(Brain and Cognition) |
三
|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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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选修课目(共12学分)
领域一:心理学
心理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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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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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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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认知发展(Development of social cognition) |
三
|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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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心理学(Psychology of thinking) |
三
|
选
|
知觉心理学(Psychology of perception) |
三
|
选
|
认知发展(Cognitive development) |
三
|
选
|
语言心理学(Psychology of language) |
三
|
选
|
记忆心理学(Psychology of memory) |
三
|
选
|
神经心理学(Neuropsychology) |
三
|
选
|
领域二:语言学
语言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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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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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学(Phonetics) |
三
|
选
|
音韵学(Phonology) |
三
|
选
|
语法学(Syntax) |
三
|
选
|
语意学(Semantics |
三
|
选
|
语用学(Pragmatics) |
三
|
选
|
数学语言学(Mathematical Linguistics) |
三
|
选
|
心理语言学(Psycholinguistics) |
三
|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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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三:哲学
哲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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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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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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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论(Theory of Knowledge)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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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
形上学(Metaphysics) |
三
|
选
|
集合论(Set Theory) |
三
|
选
|
后设逻辑(Metalogic) |
三
|
选
|
计算理论(Theory of Computability) |
三
|
选
|
语言哲学(Philosophy of Language)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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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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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Science) |
三
|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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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哲学(Philosoph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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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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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科学哲学(Philosophy of Cognitive Science) |
三
|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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